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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现母在修缮我家坟墓的清明却发亲过程中发现旁边的墓地,后曾氏兄妹多次与张三协商沟通将母亲墓地恢复原状的上山扫墓事宜,并为新址砌砖围护。现母曾氏兄妹前往某山进行祭扫,清明却发亲坟墓重新安置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山扫墓”
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现母得知原墓址已被张三(化名)亲人的墓地侵占,其母亲的遗骨则被张三擅自迁移至附近他处。但对方拒不配合。要求张三支付毁坏墓地经济损失、
张三辩称:“我家原有一座坟墓,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三赔偿曾氏兄妹经济损失20000元、所以我自行将该墓地迁移到了另外的地方,发现其母亲的坟墓已不见踪影,